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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11-07-04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设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院已有10余年工商管理教育教学经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上秉承师大百年严谨治学之风格和满足当代社会需求灵活务实之宗旨,并与国外知名大学和企业建立了课程学习或者专业实习等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关系,毕业生遍布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等。北京师范大学的MBA教育能够满足培养知识型、务实性和国际化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的需要。

一、招生宗旨

“励商弘文·汇融中西”!北师大MBA秉承“培养富有人文精神的国际化工商管理人才”的项目定位,正在大力建设品牌,奋力前行。北师大MBA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富有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洞察中国市场发展规律,从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5个学分。
修满规定学分后,将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对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40人,均为在职学习,方向为教育运营与管理。

四、报考条件、报考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一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详细报名程序及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北京地区考生还须网上提交报名费160元(外地考生的报名费请按照当地规定方式提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提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已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报考材料)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签字盖章后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1、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是全国联考,日期为2011年10月29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政治理论和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约在2012年元月份,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届时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2、初试考试科目

综合能力、外国语,共计2门。
3、联考时间

2011年10月29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6.3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3.8万元,论文阶段学费2.5万元)。

七、初试考试大纲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综合能力:《2011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电话:(010)58801847,58804704 传真:(010)58805253

网址:http://www.seba.bnu.edu.cn/mba 电邮:mba@bnu.edu.cn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720室,邮编: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电话:(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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