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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08-06-12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985工程”高校;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四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北京市还决策共建北京师范大学,投入巨资支持学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点覆盖了除军事学以外的11个门类。现有1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5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是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9个,并在18个一级学科设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有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研究中心,还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1410名,其中博士生导师728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长江学者20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8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92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十多名,还有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设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院已有10余年工商管理教育教学经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上秉承师大百年严谨治学之风格和满足当代社会需求灵活务实之宗旨,并与国外知名大学和企业建立了课程学习或者专业实习等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关系,毕业生遍布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等。北京师范大学的MBA教育能够满足培养知识型、务实性和国际化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的需要。

一、招生宗旨

    北京师范大学MBA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知识型、务实性和国际化的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北京师范大学MBA致力于培养富有人文精神,具有全球视野,熟悉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公司治理、金融与财务管理、教育与培训机构管理、文化与媒体经济管理、国际管理咨询等工作的高层次管理专门人才。

二、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我校招收的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周末与节假日集中上课,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5个学分。

    修满规定学分后,将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对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08年7月上、中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至21日)内,亲自持身份证和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现场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160元)、确认报名信息,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即不得更改。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网报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A室)。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8月28日至11月14 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考生也可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5)。考生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负责组织。

1、 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英语、综合能力两门;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管理潜质、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等。

2、 考试时间

    联考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复试一般安排在2009年元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

    联考地点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40人。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09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5.8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3.8万元,论文阶段学费2万元)。

六、联考考试大纲

    英语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综合能力用《2008年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版)。

    考生欲购以上两本联考考试大纲,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购买(电话:010—58802068,网址http://www.bsdky.com)。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6414
    传真:(010)58800519
    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211A室,邮编: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
    电话:(010)58801847,58805397
    传真:(010)58805253
    网址:http://www.seba.bnu.edu.cn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B区512室,邮编:100875
    电邮:mba@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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