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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填写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量:

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通使用。根据组织安排,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现对全国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请党支部和党员个人高度重视。

—、采集内容:

进入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http://106.38.59.199/),登录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bj0701。进入系统后务必修改初始密码)。

采集内容共26项。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详见附件1)。

1.党员基本信息采集:

1)采集范围:组织关系在校的所有党员(包括在职、退休和学生)。

注意不要遗漏以下类型的党员:离职但是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教工党员;延期毕业的党员;博士后党员;毕业离校但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学生;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京内,但是转入单位未接收的党员;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京外,未到转入单位办理转入手续的党员;暂停组织生活的出国境党员等。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

各党支部可以先组织支部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支部书记或支委按照此表填写确认支部党员的相关信息。

2)信息采集工作步骤:详见附件2

2.党组织基本信息采集:

1)采集范围:分党委、党支部。

2)信息采集工作步骤:详见附件2

二、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个支部在2017714日(周五)前完成党员基本信息和党组织基本信息的确认提交工作,并下载保存信息采集表的PDF版本。打印签字工作可在新学期开学后进行。

 

联系电话:5880217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