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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1      浏览量:

一、活动经费使用原则

 

1.学生活动经费用于支持各院系班级、支部、社团等基层组织开展各类型学生活动,坚持公正公开、专款专用、实报实销、规范管理的使用原则。

2.学生活动经费支持项目包括:党建活动、班级活动、宿舍活动,以及学术、就业、心理健康等主题教育活动及其他专项学生活动。

3.学生活动经费一律实行项目制管理,采取“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的使用流程,秉承服务学生、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4.学生活动经费原则上按照单次活动人均不超过2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标准审批,并将依据活动主题、参与人数、形式内容等因素确定最终经费额度。

5.学生活动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应参照审议通过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虚构活动支出挪用或套取活动经费。

 

二、活动经费支持类型

 

1.办公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需要的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等物资购买涉及支出。

2.交通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产生的打车、公交、地铁、租车等人员交通费用。

3.书报资料复印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需要的图书资料购买及打印制作支出等。

4.学生活动费:用于活动开展实际产生的门票场地、邮寄快递及在活动预算中符合财务规定的其他实际支出项目。

5.以下支出项目不予经费支持:补助与人员劳务费,礼品、充值卡等物资购买,用餐、旅游、加油、停车等经费支出及其他学校财经制度禁报限报类目。

 

三、活动经费使用程序

 

1.活动审批:活动项目负责人根据活动要求提交活动申请与经费预算,学校根据活动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审批,明确经费预算额度,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可正常开展活动,活动开展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活动结项,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应总结材料,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材料审核,学校将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并以院系为单位划拨相应经费。

2.经费报销:经费划拨完成后,学校将通知项目负责人通过院系财务系统进行经费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活动的管理使用进行抽查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销注意事项

 

一、材料提交

 

1. 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导出,样式可参考附件1)

2. 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导出,样式可参考附件2

3. 报销审核单(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导出,样式可参考附件3

4. 发票(发票背面后要有一人签字)

5. 总额超过1000元以上需要银行支出记录截图

6. 参与活动人员名单加盖党章(确保和活动人数对的上)

7. 新闻稿

8. 合同(请联系负责老师在合同审批系统审批)

9. 购买物品须提供订单截图,

报销时将以上材料备齐,提交至本单位负责老师处(经费项目号根据活动类型确定)。

 

 二、票据要求

 

(一)发票

1.时间:发票时间应与活动时间同步,前一年发票报销截止日期一般为每年3月底。

2.真伪:报销凭证必须为盖有完整,有清晰的国家法定税务章和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3.发票信息(必须准确填写)

抬头:北京师范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0056C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据实填写(如果购买物品过多,须使用开票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发票金额:单张发票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含1000元)。

5.可开具电子发票,打印后提交。

6.背签:每张发票后有一位同学的签字(不使用铅笔)

 

(二)其他票据

1.鼓励线上购物,或线下使用银行卡(与学生卡绑定)刷卡支付。

线下购物提供购物小票、刷卡凭单;线上购物提供网购订单、刷卡凭单或线上支付截图。

2.交通票:

1)报销出租车费用,请填写“出租车车票报销明细表”(见附件4)。

2)报销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费用,请填写“市政交通一卡通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件5)。

3)报销网约车费用,请从网约车平台打印出订单,并在订单的用车记录后逐次注明用车事由。

4)报销租车费用,请提供租车合同(需盖校章,请联系负责老师在合同审批系统审批)、发票和租车用途说明(乘车人员名单)。

5)报销公交车票、地铁车票等其他市内交通费,把车票粘贴在单据粘贴纸上,在每一张车票旁边注明乘车人、事由等信息。

6)报销学校公车发生的燃油、停车、过路过桥、维修、保险等费用,在发票上注明公车车牌号,进行公车费用登记后才予以报销。

 

 

三、票据粘贴

 

(一)粘贴原则

1.归类:相同类型或相关票据归类粘贴

2.平铺:归类票据均匀粘贴在粘贴纸上, 粘贴时避免薄厚不均或贴出粘贴纸外。

 

(二)粘贴样例

1.较大发票粘贴:电话费、增值税发票(折票)要求把票据裁边后均匀粘贴,每页粘贴纸粘贴数量不要超过8张,以方便查阅复印。当此类票数较少时,可和其他票据混合粘贴,有效利用粘贴纸。(粘贴时在粘贴纸左侧刷上3-5厘米宽的胶水,从下往上把握均匀逐一粘贴,按压粘牢即可。)

2.较小发票粘贴:火车票要求均匀粘贴,票与票之间不能相互覆盖,每页粘贴纸粘贴数量不要超过10张,以方便查阅复印。当此类票数量较少时,可和其他票据混合粘贴,有效利用粘贴纸。

出租车票要求均匀粘贴,票与票之间不能相互覆盖,每列贴2张,不要超过8张,以方便查阅复印。当此类票数量较少时,可和其他票据混合粘贴,有效利用粘贴纸。

3.其他注意事项:为利于装订保存,请使用液态胶水粘贴。

 

 四、其他

 

经费报销要求如有调整以学校财经处实时具体要求为准。

 



附件下载: